摄影:岗杰·索木东
摘要:以拉卜楞寺而闻名的夏河县,因其特殊的历史地理及宗教文化,为其披上了一层神秘而朦胧的面纱。民国时期一大批考察家亲赴该地,试图从多个方面考察这片神秘的土地。文章利用民国考察家留下的珍贵的游记文本,兼以甘肃省档案馆馆藏之档案资料,系统梳理民国时期拉卜楞的地形气候及民生经济。在考察家眼中,拉卜楞地高天寒,耕地狭小,农业萧条,畜牧繁荣,辽阔的草地是该地藏族生活的家园。这里没有繁琐的礼仪,没有严苛的礼教,他们的生活自由而单纯。尽管他们的生活并不富裕,甚至充满着艰辛,然相较于民国时期的内地乡村,这里的生活却显得静谧而安宁。民国时期拉卜楞繁荣的商业贸易,不仅为该地居民的生活增添了一份保障,亦为该地的经济生活平添了另一种风情。
关键词:民国;考察家;拉卜楞;地形气候;民生经济
位居甘肃西南隅的拉卜楞,以拉卜楞寺而出名,因其特殊历史地理及宗教文化,使得民国时期的拉卜楞给外人一种朦胧而神秘的色彩。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民国考察家陆续赶赴拉卜楞地区考察,试图从多个方面了解这片神秘的土地,从而留下了许多珍贵的游记文本。那么,民国时期的拉卜楞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它的历史,它的政治,它的经济,它的文化,以及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民,都足以牵引着众多的学者为此付出诸多努力,来探索这片被民国时人披上神秘面纱的土地,让人们更多地了解民国时期拉卜楞的历史和文化,以及这片土地在历史变迁和现代化过程中不断革变的历程。目前学术界对于民国时期拉卜楞的专题研究较为乏见,笔者曾对民国时期拉卜楞的妇女婚姻及风土人情进行过专文研究[1],但对于了解民国时期的拉卜楞仍属杯水车薪。鉴于此,本文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利用民国考察家留下的珍贵游记文本,兼以甘肃省档案馆馆藏档案资料,系统梳理民国时期拉卜楞的地形气候及民生经济,以便更加真切地了解这片土地的地形气候和宗教文化,了解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民及他们的风俗信仰和民生经济,全方位地感受这片神秘土地的历史变迁。
一、拉卜楞的气候地形与农牧分布
民国时期的拉卜楞究竟是一幅什么样的图景?一位曾旅居该地的民国考察家如此描述称:“风,野牛一样地吼着,一年有八个月大雪垂天而下,飘散在山前又飘散在山后,阳光下一圈圈像白色的宝石一样在山坡上蠕动闪亮的是成千成万的白羊,还有牛、马……一层小山挨着一层小山,山巅里积存着终年不化的白雪,森林是太少了,往往几十里见不到一棵树木。山坡零散的帐篷,冒着一阵阵的白烟,这便是拉卜楞的番地”。[2]
拉卜楞自古为藏族聚居区,清初蒙古族进入该地后,渐趋形成汉、蒙、回、藏四族杂居景象。“拉卜楞在汉朝以前属于西羌,汉武帝开辟河西四郡,置于金城郡白石县治下,南北朝的时候为吐谷浑所陷,唐代又陷于吐蕃,自元以后,均属于河州”,清初成为青海黄河南亲王的辖地,即一个蒙古贵族的游牧区。该地“住民多数是藏人,这里有一部分是蒙古人和相信回教的汉人。所以这里在政治上是河州的一部分,在经济上是青海黄河南亲王的领地,而在宗教上又是藏族居多数的回汉蒙藏的杂居区”[3]。1709年嘉木样一世佛“自西藏来此,宣传佛教,黄河南亲王即将其地赠与嘉木样佛,建筑拉卜楞寺,繁衍至今,遂成今日之拉卜楞”[4]。
拉卜楞本系藏语“拉章”之变音,原义为“活佛公馆”,“后辗转变为一寺的私名,更变为一个区域的地理私名”[5]。民国初年,该地属青海循化县管辖,后因1918-1924年拉卜楞藏民与青海宁海军之间多次发生战争,1926年在冯玉祥的调解下,拉卜楞被划归甘肃省管辖,成立拉卜楞设治局,1928年更名为夏河县。
民国时期的拉卜楞,辖域甚广,以拉卜楞寺为中心,“东北距兰州约二百公里,骡程六日可达,其地东至买务新寺附近,与临潭县为界,西至小纳闷汗滩,与青海同仁县为界,南至欧拉牧,地界四川省,北至瓜什既寺附近,与青海循化为界”。夏河县府与拉卜楞寺均位于大夏河上游北岸,“为一冲积扇与冲积平原之混合地形,海拔约二千九百五十公尺。县治所在地,藏名曰塔漥,即市街之意”[6]。
拉卜楞的面积究竟有多大,当时并未有一个准确的记载。据1941年夏河县政府统计,全县有农户约400余户,共有农田14900余亩,而该地农田面积仅占全县面积的2%左右,以此计算,夏河县面积约有745000亩。不过,在这片土地上,究竟有多少山,多少地,多少耕地,多少物产资源,即使当时的夏河县政府亦拿不出一个准确的统计数字来。[7]
拉卜楞地处高原,气候极寒,素有“六月炎暑尚着棉,终年多半是寒天”之谚语。[8]不过,夏河县地域辽阔,地势高低略有不同,气候亦因地而略异。夏河县府设立于大夏河河谷,四周山地围绕,故气候较草地稍暖。然即使如此,其地海拔亦高达2950公尺,地高气寒,藏民盛暑亦羊裘不离,午后熟热,亦仅露身半载而已。[9]对此,1936年5月黄正清在与马鹤天的谈话中亦称:夏河气候,即是六月间,亦有雨雪。如“某年盛夏,渠往山上,去时天气甚热,咸衣夹袍,至山腹遇雨,即觉寒冷,比达山巅,大雪纷纷,手足冰冻,急取火暖之,始得支持。故在青、康草地旅行,无论何时,必备棉衣或皮衣,因天气变化无常,一日之间,每有冬夏之别”[10]。
拉卜楞寺附近,全年雨量稀少,以夏秋之交,八、九、十月降雨最多,春季雨少而多风尘,九月已下雪,四月雪可消,但山上仍白雪皑皑。大夏河十一月冻结,三月融解,无霜期自五月下旬开始,九月中旬结束,生长季仅有一百二十日左右,故谷类仅能种青稞,农业发展甚受限制。保拉寺位于夏河县上八沟之北岸,海拔约三千一二百公尺,其地雨水亦以九、十月为最多,下雪时间约与拉卜楞寺同,河水在十一、十二月间结冰,三月融化,一年以西风为最盛。欧拉牧地在河曲头渡黄河南岸,地高约三千三四百公尺左右,其地七月最热,一、二月间最冷,雨水量以九、十月间最多,水旱之灾鲜见,惟稍旱时,草地之草色变白。附近黄河水,十一月结冰,翌年三月始解,其他小河,冻结之时间稍长。该地霜期始于十月,消于四月,惟天晴时,七月晨亦可见霜,以此而论,该地霜期,可谓常年有之,故河曲黄河两岸,平地虽最多,然种植之希望甚微,及至民国时期,仍未见番民种青稞者。[11]
由上所述,拉卜楞的气候特征:一是地高气寒,河水结冰时间,多达四月之久。二是温差颇大,一日早午之温差相差多达13℃。对此,高一涵在旅经此地时,曾作诗一首感叹称:“高原气候总无常,一日须换四季装,山下百花山上雪,午愁赤日夜愁霜。”三是雨量稀少,估计年雨量约在三百至四百毫米之间,且雨季主要集中于八、九、十月间。不过,因拉卜楞地域辽阔,各地之间的地形气候亦略有差异,如上所述三地,以拉卜楞寺地势最低,故尚能种植青稞,而保拉寺所处之地,种植青稞已感困难,至于欧拉牧地,夏日早上亦可有霜,农业发展之希望更属渺茫。[12]
夏河县境内山势连绵,地势高低不一。据调查,该地“三千公尺以下之地,约750方公里,占全县面积7.5%;三千至三千五百公尺,约四千二百方公里,占全县面积42%;三千五百至四千公尺,约五千方公里,占全县面积50%,面积最多,四千公尺以上者,约四十方公里,面积最少”[13]。如果说“三千公尺可为此地农业与畜牧之分界线”[14],那么拉卜楞可耕种面积则少得可怜。加之天寒地脊,农作物生产甚是不宜,而藏民又以游牧为业,故无农业发展可言。“近年以来,藏民渐汉化,有弃游牧而农业者,故东至土门关,南至陌务,阡陌相连,据河流两岸气候较暖之冲积地,渐事开垦,第以困于天时,除植耐寒之禾类外,余皆难以成熟。”据当时粗略统计,夏河已有之耕地,分布于土门关、清水、桥沟、卡加、陌务、黑错及洪家滩等处,总计不过二万亩。其中各种农作物的种植面积,亦各有不同,“青稞占40%,年产约六千石,豆类占25%,年产约三千石,小麦占12%,年产约二千石,洋芋占10%,年产约五千石,燕麦占3%,年产约四百石,芸苔占2%,年产约二百石”,剩余8%的耕地为每年轮种休闲地。据夏河县长报告称:夏河县所生产的粮食,“只够他们三个月之用,其余九个月的食粮,七成仰给于临夏,三成仰给于临潭”[15]。故粮食一项,已成为夏河县大宗入超之物品,以后欲想在夏河县境解决农业问题,第一步须使其自给自足,以免入超,再进一步或可使其略有剩余。不过,鉴于该地气候寒冷,如寄希望于大力发展农业,似不大可能。此外,夏河境内之蕨麻、大黄作为农副产业,亦可适当发展,以作补充(见表1)[16]。
表1夏河县农作物种植时期及施肥耕耘调查表
资料来源:《夏河县地方经济调查报告》,甘肃省档案馆藏,档号:53-1-453。
拉卜楞特殊的地形气候,限制了该地农业的生产,但促进了该地畜牧业的发展。纵观拉卜楞的地形地势,总体可划分为五种类型:一曰草地地形。这类地形,地势高平,气候寒冷,不宜于农作物的生长,但草木丰盛,非常适宜于畜牧业的发展,甚至可谓是牛羊的天堂及牧民的宝地。二曰少年山地。此类地形,地势高而又过于陡峻,土壤不易保存,岩石裸露,草木均无,盖为不毛之地。三曰少年河谷。这类地形,两岸如削,水流湍急,林木昌茂,风景宜人,故为伐木之场,游憩之所,水电亦可利用。四曰阶段地,五曰扇状冲积地,这两类地形的共同特性,即土地平坦而较为肥沃,从而成为拉卜楞良好的农业区及村落带。除此之外,拉卜楞境内黄河两岸,地势较高,气候更冷,虽不宜于农作物的生长,但两岸草木甚茂,对于畜牧业的发展,亦当甚有希望。由上观之,夏河全县地形,当以草地地形面积最广,故欲发展拉卜楞经济,须以畜牧业为着眼点。[17]
不可否认,因受地形及气候的影响,拉卜楞的牧地,甚为广阔,“北接循化,西北接同仁,西接贵德,西南及西康之甘孜,南接四川之松潘,东接临夏,东南与临潭毗连,这一看似瓯脱之地域,其面积近乎于浙江一省”。而“草地番民不事农耕,专以畜牧牛羊马匹为生,皮毛乳酪衣食原料多所利赖”[18]。在这片广袤的牧场,究竟有多少牛羊马匹,当时并无精确统计。不过,就以拉卜楞寺所属大小十三庄而论,“有牧民5700户,所养之牲畜,有马35750匹,牛113750头,绵羊1169000只,山羊111000只,驴11100头,其他如黑错、卡加、火日藏、下栏木拉等牧户之牲畜,尚不计在内。另外,还有野牲皮,如狐皮、獭皮、狗皮、狼皮、猞猁皮等,年产亦近万张”[19]。
事实上,夏河县境内不仅有广袤的牧场,亦有丰富的林业资源。拉卜楞的林业主要分布于大夏河、洮河二区域。大夏河区域之林业主要分布于拉卜楞寺以东,洮河区域之林业分布于西仓寺以东。“大夏河森林面积约为四十九点八方公里,洮河区域(包括白龙江两岸)森林面积约为二万八千方公里”[20],其林木多为耐寒之云杉、松、柏、桦等树。民国时期,“木商多利,以大夏河运木,故大夏河两岸之林木,被人砍伐者甚多”[21],但林木生长环境则保存尚好。究其原因,约有三端:“一是交通不便,木材运输困难;二是该地当于藏族,往时禁止砍伐;三是藏族张幕而居,牧畜为生,木材除建筑寺院外,用途甚微。虽晚近建筑渐兴,砍伐日多,然烧林阔地,尚属罕有”。
事实上,夏河境内农副经济,除青稞、豆类、小麦、洋芋等农业大宗外,还有蕨麻、蘑菇、大黄等副产品,矿业、水力资源,亦颇为丰厚。据闻,陌务附近有沙金,卡加附近有铜矿,桥沟、观音沟一带有煤及石灰石等,不过,这些金属矿产是否能够达到开采储量,仍有待考证。[22]同时,拉卜楞还拥有丰富的水力资源。夏河东部边区大夏河、洮河均水流甚急,“大夏河自拉卜楞至沙沟,降四百公尺,自沙沟至山堂,降二百公尺,故而水电厂可设于山堂。不过,时至今日,夏河境内之矿产与水力,在夏河经济中尚不占重要地位”。
二、拉卜楞藏民的生活及习俗
夏河县的地形气候,限制了其农作物的生产,然丰富的农牧资源,则为该地畜牧业的发展提供了无限可能,以致于该地民众,从事农业者仅占十分之二,而以游牧为业者则占十分之八。艰苦的环境,严寒的气候,造就了该地民众健康的体魄,敦朴的民风,简单的生活。“晚近以还,附近藏民,饮食居住,渐趋汉化,盖以杂处日久,模仿同化之使然也。其娱乐方式极为单纯,除讴唱番歌外,则无其他之方式。他如戏院、电影、酒肆、饭馆之奇,此方将无从谈及矣”。
为进一步探索这片神秘的土地,以及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民,他们的生活方式,他们的经济状况,他们的风俗信仰,他们的婚丧嫁娶等,心揣好奇的内地旅行家们如约而来。在一般旅行者眼里,藏民的衣服极为简单,冬夏皆披老羊皮袄一件,正所谓“一袭羊裘四季衣,哪管赤日与雪飞”[23],以致于旅行者们一致喟叹称:“中国到处是一样,大多数民众是穷苦,极少数是享受。”不过,亦有人提出异议称“:你不要看他们身上只穿一件老羊皮袄,他们家里边都有雪白的银圆和银元宝呢!”[24]那么当时拉卜楞地区的民众生活究竟是什么样子,他们的生活是富足还是贫苦呢?
为了更多地了解拉卜楞,民国时期众多的旅行者纷至沓来,来到这片广袤而神秘的土地。他们不管是来自远方的客人,还是久别重来之人,都会带着一个同样的疑问:“番地怎样了?”“番地?……没有什么!”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也许会给他们这样一个简略的回答。因为在他们眼里,拉卜楞并不神秘,他们一直生活在这片土地上,沿着祖辈们的足迹,日复一日地过活着。“天刚才发亮,几颗最后的星尚在四下里颤动着,在迷朦的晓色中,番民们便开始放牧了,牛羊的呼叫声和人们的咤骂声混合在一起,在草原上到处飘荡着,这是一天的开始”[25]。
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没有自己的土地,拉卜楞的土地主要集中在两种人手里,一是寺院,二是土官。夏河县400多户农家的田地,可以说不是“佛地”,就是“官地”,老百姓不过有租种权而已,其还租方式,虽有三种,但结果基本上是和地主对分。[26]勿用说大夏河两岸的小村落里,零星散布的客店和房屋,均是寺院的房产,即使“藏民及汉回商人,或各机关所在地,俱须每年按期向寺院纳税,成为惯例”[27]。不难想见,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藏民,实际上是在土地资本的压迫下过着非常穷苦的生活。[28]
不过,拉卜楞因“畜牧繁盛,商业发达之故,虽贫民亦能勉维生计。抗战以还,物价高昂,业商者无不获利倍履,即赤贫之人,若肯劳动服务,决无冻馁之虞。惜一般番民中,经营较大之商业者,多为喇嘛,因无家庭子女之牵累,只图本身简单之生活,得以维持,即行中辍,初无远大之谋,故其社会经济状况尚留滞于十八世纪也”①。对此,曾旅居该地的民国考察家亦感叹称:“这片草原一声不发地躺在甘肃、青海、四川的边缘上,寂寞地度过了许多年代,虽然外面已经进化到了二十世纪,然而这里依然保持着原始时代的生活,番民们生活在穷贱里,他们拘谨、安分、沉默,像草原一样单调,一样静穆。”[29]
这里的藏民,除了放牧牲口以外,留在家中者大半是女人,她们的工作,一是整理家务,二是拾粪。也许内地的人会感到好奇,认为他们不种地,为什么要拾粪呢?这是因为,牲畜粪便是当时牧区唯一的燃料。在一般牧民家中,都会储存大量被晒干的牲畜粪便,待到大雪之时,年老的妇人和幼小的孩子,就可以住在帐房里烤火。据旅经该地的人们讲述称:“奇怪的很,在这里烧粪并没有臭味,这是每个初到这里的人引以为异的事”[30]。
拉卜楞僻处万山之中,交通极为不便,这里的人们,因受地理气候的影响,其生活习俗与内地各省迥然不同。这里的人们,“吃的是炒面酥油、牛羊肉,穿的是羊裘,四季不换”,除了街衢的人民住房屋外,草地的牧民则四季住在帐篷里,并迁移不定。这里没有什么交通工具,一般是富人骑马,穷人骑牛或步行。不过,这里风俗“比较内地高出万万的,就是妇女不缠足,男女善于骑马,很有尚武的精神”[31],且其婚姻制度甚为简单,只需男女双方同意,家长绝不干涉,“故颇多于未结婚之前,先行野合,野合之后,即在女家成婚”。结婚之后,如任何一方不同意时,就可提出离婚,不需律师,不经法庭,惟男子离开女方帐篷,就算了事。所生子女,均由女方抚育,故藏民一家之生产全赖女子,究其原因,只赖该地“家庭仍为母权制”[32]。
太阳接近西山了,一群群牛羊渐渐地收拢归来,圈在了帐篷左右,一家人坐在帐篷里围火谈天。夜已深,每个帐篷里的灯火已然熄灭,大多数人亦已进入了梦乡,但犬吠之声却时有所闻,一阵阵的番曲在山间飘荡,这是一些年轻的男孩子们在偷帐房,约会一些未出嫁的小姑娘,然家人对此却从不过问。生活在封建礼教束缚下的内地的人们,一定不会想到,“自由”“平等”已在这片土地上被完美地运用着。生活在这里的人们,几乎没有什么烦恼和苦闷,除了他们的牲口得不到足够的草料,或是牲口生病了,或是被人偷走了的时候。他们整天只是静静地过活着,思想显得格外地迟钝,即使家里有人生了病,在他们看来,那是天意,只有到庙里祈祷,假使病不好的话,那也是自己心不诚。因此,该地藏民因病不治而死亡者甚多。[33]
这里的藏民,思想单纯,古时沿习,深不易破,信奉佛教,为唯一不二之信仰。供献寺院,即使倾家荡产,亦在所不惜,是以寺院喇嘛,数量日增,“坐食安享,徒众日多,反观从事生产之俗人,人口因之日益减弱”[34]。拉卜楞寺为西藏六大寺院之一,又为甘川青康四省边疆最大之寺院,共辖一百零八属寺,嘉木样活佛为其住持,为藏民最信奉崇拜之一佛,每年逢会时期,藏民远道而来,尽其所有,大举布施。而该地的藏民家庭,亦以有儿子当和尚为荣,如普通之家“有二男,则一男为僧,一男在家;有男女各一,则男子为僧,女子继产,故女多而男少”[35]。
民国时期的拉卜楞仍处于政教合一的神权政体统治之下,藏民不仅对寺院佛爷有进贡、纳差、服役义务,而且对土司及县政府亦有纳差及服役义务。很多藏民在封建迷信思想的束缚下,为寺院和活佛倾家荡产,甚至牺牲生命亦毫无怨言。因此,拉卜楞寺的很多义务,名为募化,实为摊派。譬如嘉木样坐床和圆寂的费用,名为捐献,实为硬性任务,只不过其数量多少没有明确限定。以此观之,该地藏民的负担亦是相当沉重的“,他们在心灵上受着宗教思想的束缚,人身依附于寺院,受着封建特权制度的剥削和压迫,过着贫穷落后的生活”。
不可否认,地域的偏僻,交通的闭塞,思想的陈陋,使得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民仍处于蒙昧状态。正如1936年6月马鹤天在途径大夏河岸时,“偶遇二藏民学生,询之,尚知为中国人,但不知何省何县,盖知有拉卜楞,而不知有甘肃省夏河县也。”[36]不难想见,即使能识文断字的藏民学生,对国家及政府的观念尚且如此淡漠,更勿用说是生活在游牧地区的藏民百姓,对国家和政府的认知,对近代文明的感受,更是天方夜谭。
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甘肃省政府一直试图将拉卜楞纳入政府的有效管辖之内,然鉴于拉卜楞地区特殊的历史地理环境,该项任务在保甲制度推行之前,始终陷于徘徊状态。1941年黑错保安行政会议后,保甲制度在夏河县域逐步推行,藏民对政府的印象日深,政府政令亦渐于推行。[37“]全县被划分为一镇十二乡,土官头目等均改为乡镇保长”[38],保甲制度在夏河县域推行颇为顺利。究其原因,实因保甲制度推行之初,各项事宜尚在试行之中,“土”与“流”之间尚未触及根本利害,故而很多问题仍处于遮掩之中,加之民国时期主导拉卜楞政教大权的黄氏家族,素与青海当局存有恩怨纠葛[39],故而有求于甘肃省政府的合法性保护。因此,对于夏河县保甲制度的推行,黄氏家族不仅在表面上积极赞同,而且在实践中亦给予了适度配合。正如1936年6月夏河县长范希君所言:“藏民性情最好,诚实勇敢,如能训导得宜,足以捍卫边疆。惟因习惯与知识关系,只知有嘉木样活佛与黄司令,不知有县政府,故县府政治力量设施,不易及于藏民,除由县东北至土门关尚可达及外,西南与西北,有事时,非黄司令派人同行,即不能前往。幸黄司令事事合作,处处协助,县政始得推行,否则无法云云。”[40]
拉卜楞人口中,寺院僧人占了很大比重。欲想进一步揭开拉卜楞的神秘面纱,就不能不对数量可观的僧人生活给予关注。那么,生活在寺院中的僧人,他们的生活又是怎样的呢?据调查,拉卜楞寺的收入,主要依赖于群众的布施,另加“土地、房屋、法会、盲扣等收入”,如此估算,拉卜楞寺的收入还是颇为可观的。然而,拉卜楞寺的负责人则表示:本寺所属寺院,虽有一百零八个,但历代嘉木样佛,只知研究经典,不注意经济问题,故寺院并无正式收入。非如塔尔寺,有地六万亩,每年收入不少,而拉卜楞附近之地,或为各囊谦所有,或为人民私有,其由人民献于嘉木样佛者,甚属少数,以致于该寺喇嘛,生活亦属清苦。他们的生活来源,“仅恃为人诵经,或每隔十五年康、青各寺来施舍一次,或各富室来施与,并无一定收入,亦不如塔尔寺各喇嘛之半营商业,故此间喇嘛大半贫穷,每夜念经,无资购油,甚至以香火头为灯,可知其苦况。”然据寺外一般人所述,“拉卜楞寺之富裕,不亚于塔尔寺,各喇嘛之经济,亦不如所谈之清苦”[41]。
揆诸双方言论,兼及拉卜楞寺在甘、青、川、康各地的特殊地位,可得一个基本的事实,即拉卜楞寺的经济状况与一般喇嘛的生活待遇,应较西北其他喇嘛寺安定富裕。据调查称,拉卜楞寺的每年收入约有三种,一是本寺各房田之租粮;二是本寺中固有基金及茶油存品之经营利息;三是其他临时捐募或人民供奉者。其支出方面亦大致可分为三类:一是对全寺喇嘛供给口粮饮食;二是为全寺各佛殿每年举行法事所需香火消费;三是拉卜楞寺对外一切公费。[42]马鹤天在访谈时亦得知,“拉寺经济比较青、康其他各寺为充裕,故喇嘛之生活与进益,均较他寺为丰富……如远近人民之临时丧、庆或修佛诵经者之供差,以及附近人民请至其家中诵经而得之供养,均甚多。所有拉寺喇嘛全年之生活,几均有人供养,且甚丰富,毋怪人民愿送其子为喇嘛”[43]。
一个奇怪的现象是,川、青、甘边界之地,凡是拉卜楞寺权力能够到达之处,社会上优秀的男子,多不愿守在家里,而愿意到寺院当喇嘛。同时拉卜楞寺亦颁布了这样一条规定:拉卜楞地区的居民,“凡一家兄弟在二人以上者,必有一人做喇嘛,在三人以上者,必有二人,四人以上者,必有三人,以此类推,家庭不得多留男子。不过,家庭所有的男子都愿意做喇嘛时,寺院也不以家庭里无人负责来限制。藏民对于做喇嘛,认为是最高尚光荣的事。”然而,对于当地喇嘛而言,“讨女人”是他们唯一的戒条。“不管你是活佛或俗僧,一旦讨了女人,共认为有犯清规,群起而攻之”,所以他们孤身一世,生活很是清净,既没有家庭的拖累,也不存私财留子孙,虽然有的活佛很是有钱,生前任其所用,然因他们有着固定的衣食住行,使得他们没有太多花钱的地方,只能死后仍留给寺院。他们心中只有宗教信仰,没有家庭观念,一心一德集中于诵经拜佛。“因他们不娶妻,不能生育,人口只能减少,不能增加,所以拉卜楞一带那么大的一片土地,都是草原,人口稀少。”[44]
据不完全统计,民国时期的拉卜楞寺僧侣多达四千余人。这样一个颇为庞大而特殊的群体,他们的生活来源在哪里?他们的生活状况又是怎样的呢?据民国旅行者访谈称,拉卜楞寺僧侣的生活主要仰赖于布施,布施除每年各大小法会及重要纪念日,每个僧侣大约能收入三四十块银元外,还有施主供经所得的布施。除此之外,他们的经济收入,因人而异,各有不同,他们的生活水平亦高低有别,悬殊颇大。总体而言,可分三类:第一类,家庭富裕者,除仰赖布施外,依靠家庭接济,有的依靠老师遗留的财产,或放债,或经商。这类僧侣收入较多,生活比较富裕,甚至有个别僧人,财产多达数十万银元。第二类,除少量的家庭接济外,还到群众家里念经收布施,也有懂医学的,为群众看病,甚至有的僧侣还靠工艺技术,如当裁缝,做铁皮火炉,做酥油花,裱糊经卷等获得收入,以填补生活之不足。这类僧侣过着小康生活,但数量也不多。第三类,主要依靠经堂布施,不足部分依靠募化炒面来补充。这类僧侣占绝大多数,生活较为清贫。
虽然拉卜楞地区的民众生活简单而原始,拉卜楞寺的僧人生活亦多属清贫,但反观20世纪三四十年代中国内地乡村,战争、贫穷、疾病、土匪,几乎无时无刻不在侵扰着人们的生活,威胁着老百姓的生存,甚至一度成为内地乡村生活的常态面相。以此而言,生活在广袤而静谧的拉卜楞草原上的人民,其幸福指数似乎要比内地乡民高得多。正如1940年夏河县政府经济调查报告中所言:“拉地人民,以畜牧繁盛,商业发达之故,虽贫民亦能勉维生计。抗战以还,物价高昂,业商者无不获利倍履,即赤贫之人,若肯劳动服务,决无冻馁之虞。”惟有遗憾者,即“一般番民经营较大之商业者,多为喇嘛,因无家庭子女之牵累,只图本身简单之生活,得以维持,即行中辍,初无远大之谋,故其社会经济状况尚留滞于十八世纪”。
三、拉卜楞的商业与贸易
夏河县因拉卜楞寺而闻名,而拉卜楞寺亦支配了“整个夏河县的政治经济和信仰”[45]。生活在拉卜楞的藏民,“信仰宗教甚笃,因而藏民之统治权,亦归寺院所有,普通案件,为藏民间土官土司等解决,稍重大者,俱上寺院申诉,寺院与土官土司等,俱用藏律藏规以判决”[46]。
拉卜楞的居民,满汉蒙回藏各族皆有,而藏民人口则占了百分之九十以上。“蒙古族的人数不如番民之多,其民风也不如番民的强悍,为了保持生命财产的安全,业已番化”[47],汉民多为夏河县各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回民基本都从事商业活动,藏民均以游牧为生。由于该地藏民逐草而居,迁徙不定,户口颇难清查。1939年夏河县府开始着手编组县治保甲时,仅以“县城附近之汉回人及少数藏民为对象”,将县治附近之地,划分为“五联保(尚未改为乡镇),三十二保(即三十四庄),三百一十二甲,三千零九十七户,共男女人口一万零九百八十三人”。至于生活在草地而无法编制的游牧藏民,估计约有“两万三千余人”①。马鹤天在游记中亦称:拉卜楞“附近十三庄,共约一万七千余人,抽壮丁可得三百余人,市内仅五千余人,藏民占十分之七,回民占十分之二,汉民仅占十分之一”[48]。
因占拉卜楞人口绝大多数的藏民,均以游牧为生,对于工业生产,毫无猎奇之心,以致于“当地工业,几等于零,而其工厂所需之原料,纯为羊毛,此为本地之产物,他如铜、铁等工业之原料,完全来自临夏”。据1940年夏河县政府调查报告称:拉卜楞地区“向无手工业可言,土人一切日用物品,虽一帚一席之征,均皆仰给于外,晚近以还,迫于物品来源之缺乏,价值之高昂,加以内地人民纷纷迁此,观摩同化,渐知操作副业,以裕其生计。如羊毛之纺织,毛线之编衣,烧制木炭,圈养鸡豕等类,此盖指附近半开化之藏民而言,远番又不能同日而言矣”。
虽然拉卜楞的工业尚处于萌沌状态,但其商业贸易却十分繁荣。究其原因,则因拉卜楞地处甘青川康四省交通之要冲,且有著名的拉卜楞寺,故久为汉、藏贸易之中心。其中尤以该地出产的皮毛牧畜为最盛。“各地商民贩运腹地货物来此营业者,率获浮利,以故商业之繁荣,盛于内地各县。溯自抗战军兴,边蒙受其影响,商业几频停滞,而政府以其地扼四省之咽喉,不仅为汉藏货物交换之地区,且与军事、政治、宗教上亦有同等之重要,故各机关之先后设立日益增多,于是形成汉藏文物融会之中心。”
1928年夏河县治设立后,虽然地方贸易益加繁荣,商业亦得到较快发展,惟遗憾者,则是交通依然,未得任何改善。如“西至青海,南至川康,皆为人烟寥落之荒野草地,东去洮(临潭)河(临夏),道路困难,商旅不便,往往因供求不应,货物价格,涨落无定,如交通便利,商业前途,当更有长足之发展”[49]。
尽管拉卜楞的交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该地的商业发展,但拉卜楞的商业贸易仍然相当繁荣。在拉卜楞的商业贸易中,其输出之货物,主要是毛皮产品,其中包括羊毛皮革之类。而输入的货物,主要是茶叶、粮食、布匹之类;对于内地商人而言,毛皮产品颇为稀缺,粮食、茶叶、布匹则颇有盈余,然对拉卜楞而言,茶叶则为该地民众所必需,杂货、粮食、布匹更为边民所稀缺(见表2)。[50]
表2战前夏河每年平均输出输入数量表
资料来源:李式金:《拉卜楞之商业》,《边政公论》1945年第4卷第9-12期合刊,第49页。
一般而论,在拉卜楞每年的输入物品中,以茶为大宗,因藏民嗜茶,需求甚多。茶之来源,主要有二:一是来自湖南安化之府茶,一是来自四川松潘之松茶。次为面粉,因拉卜楞地形气候的影响,“牧多农少,所产青稞、豌豆、蚕豆等食粮,仅足半年之需,其他须仰赖于临夏、临潭、岷县、循化”等地。[51]夏河每年运入的面粉及其他食粮货物,以临夏为最多。据报载,拉卜楞一年之中“所缺的八九个月的粮食,除少数来自临潭外,大都仰赖于临夏供给,不过,拉卜楞的牛羊皮毛之类,亦为临夏所必需,进入达于平衡”[52]。据丁明德统计,夏河每年出口货值约达53万元,入口货值约达38万元,出超年约15万元(见表2)[53]。虽然夏河之商业贸易,年有出超,但因商业之单纯,贸易之季节性,通行硬币,且交通不便,距西北金融中心兰州太远,因而其商业资本活动颇为刻板,甚至呈现出枯涸之状态。[54]更为可虑者,夏河藏民只知生产原料,不知道如何制造,更不知如何牟利经商,他们的交易仍停留在原始的“以货易货”,以此来换取他们所必需的日用杂货、粮食、布疋、糖、茶、铜器、食盐等,于是买卖之权完全操于他人之手,货值之价亦定于他人之口。加之藏民拥有的物品颇为丰富,而想与之交易的物品又如此迫切,于是其间的不平等交易显而易见。[55]
抗战爆发后,一方面因军运繁忙而交通更为阻难;另一方面因输入货物之价格日高,运费日增,故使一日不离茶之藏民,亦不得不节约使用,甚至尽可能地以就近之松茶来代替副茶,从而使这一时期夏河的贸易额有所下降(见表3)。[56]对此,拉卜楞商人亦感叹称:“战前此地商务异常发达,市面繁荣,藏民目为‘小北平’,但以近日情况观察,似乎是随着整个不景气现象而大有萧条之感。”[57]同时,夏河县内虽商号林立,商业贸易相当繁盛,但资本大者甚少。据调查,“资本在十万元以上者,仅德商普伦洋行及魁元永皮庄、德合成三家,而魁元永又因受经济恐慌,业已收庄,德合成亦勉强支持,生意萧条,是十万元以上者,仅外商一家耳。资本在一万元以上者,亦不过二十家”。除外商之外,毛商多系临夏回民官绅资本,他们多财善贾,获利较多。其他如津、川杂货商及本地小杂货商,共有200余家。[58]揆诸该地资本,在该县营业资本较大者,多系平津一带之富商,他们每年9月间携款运货而来,翌年4月间运载皮货而归,恰如候鸟,故称候商,亦曰行商。此外,亦有一部分山西、陕西及本省资本较小之皮商,收买黑白羔皮,运往天水、西安、大同一带。[59]
表3夏河特种消费历年来进口货物调查表
资料来源:李式金:《拉卜楞之商业》,《边政公论》1945年第4卷第9-12期合刊,第50页。
拉卜楞本地商业“分本帮、外帮两种,本帮率多由临夏、临潭迁徙而来,殆以居家兼营商业者,此所谓之土商。外帮则系平、津、沪、汉之巨商,来此收购皮毛者。两帮性质不同,营业各异,故能相安”。本帮商家“因身家性命财产所系,尚多守信,盖以其营业范围甚小,亦不愿贪大涉险,视其自力,守其成规,偶有借贷,既不投机,故无危险,至其资力,满一万五千元者,为数不过三十余家,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者居多。而外来大商,历年驻此,经营皮毛业,资金有逾数十万元者,对于信用异常遵守”。
由上可知,拉卜楞当地商家“泰半为小商,殊不能招收外来之存款,惟经营皮毛过载业者,资金较巨,外商来此,饮食居住,皆由彼栈供给,故能吸收存款。然此系代管性质,虽历时数月,亦不计息,而当地商人彼此间设有借贷,皆为短期,初无利率之订定,盖均资力薄弱,殊无余资可贷也”。此间亦有高利贷者,多为寺院之富有喇嘛,彼身虽为僧,实则为商。据说拉卜楞寺有钱的喇嘛,常年奔走于西藏,充当外国商品之掮客,一个往返,获利莫大。同时,他们还放钱生利,“利息多在十分以上,至于借贷之手续,至今仍无从考证。”[60]
拉卜楞喇嘛借贷对象,多为小工商业者,借款手续,至为简单,“过去习惯,彼此相识,既不书立借据,亦可如期清偿。后以损失过多,乃变更借款手续,借款人必须觅具保人,并立借据,较前缜密多矣。至借款原因与用途,缘以营小工商业者,资力有限,年来物价高涨,运费不赀,原有资金不敷运转,迫以高利借贷于人,实非心之所愿,苟不如此,则其生计将陷于无法维持”。此外,一般平民,如为婚丧、建筑而负债者,间亦有之,然为数无多。即使如此,该地金融活动,因全赖硬质周转,故而还贷亦必须硬币。“前因硬币缺乏,贴水高涨,负债者至期不能清偿,因之倒闭潜逃者,不知凡几”。对于上述这种重利盘剥之问题,夏河县政府则碍于该地特殊的历史地理及宗教文化,亦“莫可如何”。
结语
综上所述,民国时期的拉卜楞因其特殊的历史地理及宗教文化,给外来之客一种朦胧而神秘的感觉。为了揭开这片土地的神秘面纱,让人们更加真切地了解这片土地的地形气候和宗教文化,了解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民及其他们的风俗信仰和民生经济,全方位地感受这片神秘土地的内涵和外延,20世纪三四十年代一大批民国考察家亲赴该地,进行实地调研,留下了许多珍贵的游记文本,为人们了解民国时期的拉卜楞打开了一扇窗户。
民国时期的拉卜楞究竟是什么样的?就以地形气候而论,拉卜楞地处高原,天气极寒,霜期很长,海拔在三千米以上者,占该地总面积的百分之九十以上。如果说“三千公尺可为此地农业与畜牧之分界线”,那么该地可从事农业的耕地则少得可怜。然而,农业耕地的狭小则从另一个方面造就了该地畜牧业的发展,辽阔的草地成为该地藏民生活的家园,他们逐草而居,生活简单,没有内地繁琐的风俗礼仪、严苛的礼教拘束,他们的生活单纯和自由。的确,严酷的地形气候及藏民对佛教笃信和执着,不仅使得一大批的青壮年男性加入了寺院,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该地人口的增长。辽阔的草地和丰富的自然资源,足以养活该地稀疏的人口资源,而女多男少的人口现状和积淀悠久的传统习惯,亦将藏族女性变成为该地生产劳动的主力军。她们不仅主持着牛羊放牧,而且包揽着家庭琐务,甚至“客至之招待,皆萃集妻女之身”[61]。不过,自然的天足,能骑善射的体格,坚实的家庭地位,男女平等的社会习俗,都使得该地女性在付出劳动的同时亦受到社会的尊重,她们既没有男尊女卑的传统观念,更没有“夫为妻纲”的封建思想,她们和男性同样享有家庭财产的继承权。尽管藏民们的生活并不富裕,甚至他们的生活更充满着艰辛,然相较于民国时期的内地乡村,到处都是土匪和军队,到处都在征兵和抓丁,到处都是战乱和贫穷,这里的生活却显得静谧而安宁,这里的居民凭借其畜牧的繁盛,商业的发达,即是赤贫之人,若肯劳动服务,亦无冻馁之虞。
不可否认,民国时期拉卜楞繁荣的商业贸易,不仅为该地居民的生活增添了一份保障,亦为该地的经济生活镶上了另一种风情。拉卜楞广阔的牧场,为其提供了大量的优良的皮毛产品,不仅吸引着外地商人逐利的眼睛,亦为该地民众吸引来了大量的茶叶、粮食及日用必需品。在拉卜楞这片颇具宗教文化特色的藏族区域,外来商人和本地商人都进行着各自不同品类的贸易活动,尽管拉卜楞偏僻的地理环境,崎岖的道路交通,坚持硬币的通行,客观上阻碍着该地商业贸易的进一步活动,但拉卜楞毛皮的利润,贸易双方的诚实守信,都极大地吸引着外商的货品和资本,双方在互利双赢的贸易活动中平稳进行。而这种平稳的商业贸易活动,即使在艰苦的抗战年代亦未曾有太大的波动。
总而言之,民国时期的拉卜楞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在外人眼里也许充满了神秘和好奇,然对于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民而言,只不过是他们立身安命的生活场域。它和其他地方也许有着很大的不同,然这种不同和神秘的背后,也不过是内地居民对未知事物和美好景象的一种憧憬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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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民国时期甘青民族地区保甲制度与基层社会变迁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号:23AZS017
作者简介:柳德军(1979-),男,汉族,甘肃平凉人,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近现代西北区域政制与社会史研究。
原刊于《西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3期(总第159期),原文版权归作者和原单位所有,注释略。